培养制度

矿业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

作者:学生培养办公室浏览:时间:2023-04-19

矿业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

为能更充分地调动和发挥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体现学分制的精神,特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有关问题做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已达到《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2021年8月修订)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自取得学籍起至申请拟毕业学期末至少满三年,并满足博士研究生毕业全部要求。

2.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突出。除满足《矿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办法》要求外,另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SCI检索期刊论文(JCR1区)1篇。

3.至少在本领域高水平国际会议上做学术报告1次。

4.毕业(学位)论文初稿完成,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自取得学籍起至申请拟毕业学期末至少2年半,并满足硕士研究生全部毕业要求。

2.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强。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检索期刊论文(JCR1区)1篇;对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具备工程创新实践能力(经导师认定后,并报对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3.毕业(学位)论文初稿完成,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申请时间

一般于每年的三月初或九月初,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的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规定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其论文评审将统一由研究生院组织盲审。

2.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费结算按学校研究生学费相关规定执行。

3.参加就业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院辅导员与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取得联系,上报毕业就业计划。

4. 2023年5月1日前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2019年8月修订》执行。

本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矿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矿业工程学院

2023321